一、招生工作小组与监察小组
工作小组
组长:黄志伟
副组长:聂桓
成员:李钰、杨谦、吴琼、杨焕杰、田维明、胡颖、顾宁
监察小组
组长:李钰
成员:吴琼、喻庆勇
二、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1.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导师招生名额:执行研院发《关于修订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有关规定的通知》[2015]58号文件。
3. 资格确定:由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本学科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教育背景、发表文章、科研工作、导师推荐意见及导师录取名额、外语成绩确定资格。
4. 录取:结合导师名额情况,按照专家组综合考评成绩排序录取。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导,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
(1)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基础与能力、创新意识;
(3)外语交流能力、英文阅读、理解和翻译能力;
(4)学术志趣及综合素质。
3.考核方式
博士研究生入学专家小组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请考生提前准备一个8分钟的ppt文件,主要内容包括:①个人的自然情况、②硕士学位论文工作、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面试时,学生首先采用ppt文件陈述个人情况,然后接受专家提问。
采用ppt介绍完个人材料后,对一篇英文文章进行解读,面试当天随机抽取,阅读后,专家提问。整个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