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考核办法(试行)》,根据我院学生工作实际需要,现开展教师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我院青年教师(含预留师资博士后)。
(二)坚定理想信念,中共(预备)党员,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履行“四个服务”、践行“四个相统一”,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校训传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富有仁爱之心,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能力过硬,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二、岗位职责
协助研究生辅导员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报名资格的教师,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1)和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2019年1月9日前交至生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明德楼B709,电子版发送至tongyujia@hit.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院审核应聘者申报材料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三)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健康素养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者确定为兼职辅导员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备案
对拟聘用兼职辅导员人选进行公示,待公示结束签订聘用协议并上报学校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佟宇佳
联系电话:0451-8640202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