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办公室)、各位老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抓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的长效机制,增强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团队)及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表彰在培育一流拔尖创新人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院可参加立德树人先进集体的评选。
学院下设的中心(办公室)、实验室、研究所(中心)、课题组、工作班(组)等实体机构,成立满两年且教职工总人数在5人以上的均可参加立德树人先进团队的评选。
在校工作满3年的教职工均可参加立德树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每奖项候选人(集体)不超过一名;如果候选人数超过一名,学院将举行院内初评后报送。
(一)立德树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紧紧围绕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目标开展工作。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一支爱岗敬业、业务娴熟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弘扬“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的求是精神;海纳百川、协作攻关的团结精神;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奋进精神”,形成了良好的育人氛围,育人成效显著。
3.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工作中继承和发扬传统工作优势,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涌现出育人典型。
4.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的恶性事件发生,对出现“红七条”情形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立德树人先进团队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坚守、争上、包容、奉献,以突出的工作业绩以及优秀的道德品质教育和影响学生。
2.形成以育人为中心的教育和管理体系,自觉围绕学生、热爱关心学生、周到服务学生,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具有显著的育人效果。
3.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尊重个性发展,师生关系和谐,教学相长,形成团队育人的良好局面,涌现出育人典型。
4.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的恶性事件发生,对出现“红七条”情形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坚守哈工大规格,育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守哈工大品质、苦炼哈工大功夫,潜心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工作,能够过好师德关、教学关、科研关、水平关,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4.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的恶性事件发生,对出现“红七条”情形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步骤
评选工作采取学生推荐和组织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7月8日-12日,学生向学院工作组推荐候选人。
7月13日-14日,学院根据学生推荐和组织考核确定立德树人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7月15日-18日,学院报送候选人名到学校工作办公室。
7月19日-20日,由学校立德树人评选工作委员会通过联评确定评选结果。
7月21日-7月24日,公示评选结果,经学校党委审定后,下发表彰决定。
教师节期间,学校将对评选出的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团队)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的组织和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钰
成员:喻庆勇、宋金柱、杨明欣、马文君、邢世杰、张垚、钱宇
四、评选要求
(一)请被推荐的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团队候选单位和立德树人先进个人候选人,认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团队申报表》(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先进集体、团队候选单位需提交四寸电子版集体照片一张(jpg格式),先进个人候选人须提交一寸电子版照片一张(jpg格式)。
(二)请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送交评选工作办公室。
生命学院党委、工会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