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教师:
根据哈工大人[2015]197号文件要求,监察处法律事务室中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管理和保护职能与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职能进行整合,并统一归口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知识产权管理相关业务仍按现有规程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资助工作说明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资助工作说明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专利资助基金仅限于资助国内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阶段所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2015年度6月份开始由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的职务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前4位为2015),申报过程各阶段的费用(包括代理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由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垫付,学校负责统一核销(已自行缴纳费用的除外)。
三、经其他机构代理的职务发明专利费用,需申请人先行支付,专利受理后,携带专利受理通知书、缴费发票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2份,进行报销事务办理;专利授权后,携带专利证书、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2分,进行核销业务办理(详细申请过程请参照附件1:专利报销业务需提交材料明细)。申请专利资助前需填写附件2和附件3,请务必按照要求格式命名,发送至wangshengjin@hit.edu.cn。
四、 知识产权工作需要用学校公章的相关事务,必须通过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用印申请,并上传相关用印文件作为附件。
报销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
办公地点:科工院515室(科学园2H栋)
联系人:王胜金 电话:86418242
附件:
附件1:专利报销业务需提交材料明
附件2:专利资助基金申请表13位申请号-教师姓名-××学院
附件3:专利资助基金申请清单13位申请号-教师姓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