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市科技创新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为发挥我市科技资源优势,释放科技创新创业潜能,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根据《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2015年度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须知。
本专项资金项目分为两类(A、B类)四种:一是杰出青年人才计划项目,二是优秀科技企业创办人才计划项目,三是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四是青年后备人才计划项目。
一、重点资助的方向和要求
1.A类项目(与产业相关类):重点支持我市“4+6+1”重点产业,即4个优势传统产业(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和化工),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用航空、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和现代服务业中的高新技术项目(数量拟占资助项目总数的80%以上)。
有关要求:A类项目,即与产业相关类人才项目,一律向科技创业倾斜,将能够形成产品,可转化生产作为立项的前置条件,并要求项目完成验收时,要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公司,有实际销售业绩,否则不予支持。
2.B类项目(惠及民生类):重点支持惠及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数量拟占资助项目总数的20%以下)。
有关要求:不要求注册成立公司,但主要支持临床医疗、空气及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检测等提高人口健康水平相关项目。
二、申报对象
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科技人才。
三、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
1.杰出青年人才计划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
杰出青年人才计划(A、B类)主要支持在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继续发挥典型作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创业能力。每个项目将给予30--50万元的资金扶持,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申报当年6月30日前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申请者具有正高职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特殊人才特殊考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3)主持承担过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科技项目;
(4)拥有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其它知识产权;
(5)A类项目要求能在二年内验收,并且验收时,要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公司,其公司在科技企业登记系统登记,并实现销售业绩50万以上。
(6)B类项目要求能在三年内验收,除符合上述1-4项的条件外,还要求是获得过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前二名人员,其发表的论文或论著在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
2.优秀科技企业创办人才计划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
优秀科技企业创办人才计划(A类)主要支持在科技创业中带领创业团队或技术团队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企业创办人才,鼓励其在企业发展或技术创新中继续发挥领军作用。每个项目将给予30--50万元的资金扶持,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申报当年6月30日前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
(2)为科技型企业创办人,且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3)企业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RD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6%以上的科技型企业;
(4)申报的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已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且发展前景好。
(5)申请者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拥有发明专利,申报项目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二年内能够验收,验收时,带动公司销售业绩达2000万以上,且企业在哈尔滨市科技企业认定系统和市统计局规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中登记。
3.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
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B类)主要支持带动本领域形成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或高层次行业专家,鼓励其率领团队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每个项目将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扶持,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申报当年的6月30日前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度放宽;
(2)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3)为本单位确定的学科带头人;
(4)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关键技术,所申报的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意义。
(5)A类申报项目要求能在二年内验收,并且验收时,要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公司,其公司在科技企业登记系统登记,并实现销售业绩20万以上。
(6)B类申报项目要求能在三年内验收,除符合上述1-4项的条件外,还要求主持过国家、省、市或行业主管部门其它项目,是单位核心技术骨干。
4.青年后备人才计划资助政策及申报条件
青年后备人才计划(A、B类)主要支持在某一领域具有创新创业潜能和培养价值的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运用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创新创业,参与重大科技工程或重大科技项目的创新实践活动。每个项目将给予3-5万元的资金扶持,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申报当年的6月30日前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2)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有创新性构思,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或在学术及其研究成果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备实施项目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
(4)所申报的项目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
(5)A类申报项目要求能在二年内验收,并且验收时,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公司,并在科技企业登记系统登记,且有销售业绩。
(6)B类申报项目需符合上述1-4项的条件,要求能在三年内验收。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正式事业编制在册教师,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
2、申请者必须已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含因限项等规定,导致无申报资格的申请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第一负责任人)亦可,否则不予受理。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2015年3月20日以后留校教师不受此限制,但需承诺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需院系签章确认。
3、凡承担黑龙江省科学基金、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但没有按期验收或结题的项目承担人不予申报。
4、符合多个申报条件的人员当年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专项项目。
5、2014年申报此类项目未获资助的停报一年。
6、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规定,申报中如有不实信息,2―4年内无申请任何科研项目资格。
五、申报流程
市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受理方式。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已注册开通的企业,用原申报人用户名登陆“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202.97.251.242/kjj/)进入“计划项目系统”申报,填报完成后提交,用单位用户名登陆审核。
2.新用户必须网上注册。首先进行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开通后进行申报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用申报人用户名登陆填报,用单位用户名登陆审核。
3.申报人请随时查看项目各级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五、纸件材料
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了便于校内评审,请相关教师到网上下载并填报申请书,要求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一式8份,其他类型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至理学楼311室。申报截止到2015年5月4日15:00前,过期不候。
六、注意事项:
1.申请经费额度:杰出青年人才项目30-50万元,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30-50万元,优秀学科带头人项目5-1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项目3-5万元;
1 2.项目的执行年限为2015.6.1---2017.6.30;
3.学校法人代码:40000045-6a、法人:周玉;
4.各种证件(原件)要摆正上传;
5.申请书中财务预算额度=申报额度+单位匹配额度(申报额度的50%);
联系人: 马文君
联系电话:0451-86416944
地点:理学楼311室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