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相关教师:
2015年省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受理时间从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5日24时止(纸板申报材料提交至理学楼311,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13日10:00),届时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科技人才。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被推荐者在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上填写《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
请书》网上提交后,将电子件备份发送到E-mail:mwja11@126.com。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申请重点项目应按照《2014―2015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瞄准国内外科学前沿并对我省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装备等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
2.经过立项研究,可预期在同领域内获得国内前沿或获得本学科国内同行专家广泛认可的、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能够申请发明专利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或能够形成未来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项目。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科学基金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我省区域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工作。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科研工作的业绩(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四)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者男性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
2.申请者应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
(五)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1.申请者应具备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在2015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并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相关。
二、申报方式
三、有关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正式事业编制在册教师,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科工院将协同人事处核实。
2、申请者必须已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第一负责人)亦可,不含2014年3月结题的,否则不予受理。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科工院也将核实。
3、凡承担哈尔滨市基金项目未按期结题的教师不予申报,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停报一年。
4、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规定,申报中如有不实信息,2―4年内无申请任何科研项目资格。
5.申请者当年只能申请一项省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承担过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一次;承担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次,面上项目结题后必须间隔1年时间申报。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受理边缘学科项目(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
6.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请经费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7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6万元;管理学科:5万元。
7. 项目起止时间;2015.1.1-2018.1.1
8.省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一式7份,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面上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申请书一式3份并由各院科研秘书统一交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与国际合作研究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马文君
联系电话:0451-86416944
地点:理学楼3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