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管岗位是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也是研究生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的有效途径。为了提高生命学院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根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现设立助管岗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 | 硕 | 博 | |
学院行政助理 |
| 协助学院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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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协理员助理 |
| 协助硕士生协理员做好硕士生各项事务性工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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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秘书助理 |
| 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以及与老师的沟通工作 | √ | √ |
大一班主任助理 |
| 辅助小班班主任展开学生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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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1.担任研究生助管工作的学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和其他专业研究生);
2.申报助管岗位必须征得研究生导师的同意;
3.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愿意通过学习与实践提高自己;
4.待人真诚有礼,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5.有比较充裕的工作时间,不会因工作而影响科研及学习;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水平,有熟练的文件处理能力和基本的网络知识;
7.优先考虑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干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日常管理
1.研究生助管上岗工作前两周为试用期,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助管;如不合格则需招聘新助管。
2. 所有助管每周需认真填写《研究生助管工作周志》,作为期末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津贴发放
1、考核“优秀”者,津贴发放标准为硕士生300元/月、博士生400元/月;“优秀”助管数量不超过设岗单位行政工作助管与思政工作助管总数的30%(注:班主任助理不计入总数)。
2、考核“合格”者,津贴发放标准为硕士生200元/月、博士生300元/月;
3、考核“不合格”者,津贴降低发放标准,一般不超过150元/月。
4、班主任助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班主任助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津贴发放标准不分硕士生、博士生统一为200元/月。本科一年级班主任助理跨区工作可享受每月40元交通补助。
5、获“博士生培养专项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助管津贴标准为4000元/年,根据实际工作量和考核情况按学期发放。
6、津贴发放数额须严格按照助管工作量和考核结果来计算,秋季学期按不超过5个月计算。发放方式为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研究生助学金银行卡中。
五、社会实践学分
根据《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社会实践学分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一个学期(及以上)研究生助管工作,考核合格并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后可获得1学分(社会实践学分),考核不合格不能获得该学分。
六、招聘程序及考核
1.报名
应聘的同学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研究生助管个人登记表》,并于2014年9月14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到邮箱:xingshijie@hit.edu.cn。
2.筛选
学院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并选出拟聘任名单。
3.公示
4.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院将名单报送校研究生院备案。如研究生院同意,则研究生助管即可上岗。
5.考核
2014年秋季学期末(12月)时,学院负责对研究生助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助管,选拔推荐参加相关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助管,降档发放津贴,学院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考核表》上签字盖章。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