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8浏览次数:1415

 
各毕业班:
    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今年学校继续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达到前30%;硕士生第二学年获得一等以上基本奖助学金;博士生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应高于本专业学生发表论文的平均水平,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在籍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日  期
内  容
4月25日-5月4日
学院发放评优细则;
学生申报;
5月4日-5月6日
学院完成材料审核
5月7日
学院上报评优结果
5月12日-5月16日
学校联评材料,公示评审结果
印发表彰文件,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
  2.毕业前学校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4.对于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给以积极选树和宣传。
 
四、评选工作流程
1.学院根据评优细则确定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
2.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xingshijie@hit.edu.cn,纸质版上交至科学园2E栋213室。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4日17:00。
3.学院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4.组织联评。召开院级联评会,侯选个人可以使用5分钟PPT或视频短片以辅助展示;评选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优秀毕业生并上报学校。
5.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材料完成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优结果,形成表彰文件,为获奖学生授予荣誉证书。
 
五、其他说明
1.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评优细则,在规定时间截点内上交材料、参加联评;
2.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