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8浏览次数:1646

各有关院(系)及发明人:

根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专利权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资助范围

201011日以前申请(5年以上)且法律状态为有效的发明专利。

三、资助标准

201011日以前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资助2014年实际缴纳的下一年度专利年费。

四、申请材料

发明人需提供按要求填写的《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出具的缴费收据复印件各2份。在423日前报送至所在学院(系)科研秘书处,并将填写好的五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jma@hit.edu.cn 邮箱。

五、科工院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451-86417750

 

附件: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汇总表.xls

知识产权办

法律事务室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