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25浏览次数:1228

  

2014年度市科技创新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杰出青年

申请者年龄在申报当年6月30日前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申请者具有正高职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主持承担过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科技项目,拥有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前2名。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申请者年龄在申报当年6月30日前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为科技型企业创办人或技术负责人,且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6年,企业申请者所在企业是经认定的国家、省的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RD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6%以上的科技型企业,且企业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具有院、校(所)和企业双重身份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拥有发明专利,持自有科技成果在大学科技园内等各类园区、孵化基地内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项目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并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申报的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已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且发展前景好。

3、优秀学科带头人

申请者年龄在申报当年的6月30日前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度放宽,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主要支持带动本领域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团队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或高层次行业专家,鼓励其率领团队开发共性关键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关键技术,所申报的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4、青年后备人才

申请者年龄在申报当年的6月30日前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有创新性构思,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或在学术及其研究成果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的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有关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正式事业编制在册教师,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

2、申请者必须已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第一负责任人)亦可,不含2013年12月结题的,否则不予受理。此项要求由各院审核,如有失实由各院负责。2013年3月20日以后留校教师不受此限制,但需承诺申报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需院系签章确认。

3、凡承担黑龙江省科学基金、校基金未按期结题的教师不予申报。

4、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市基金项目,承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但没有验收或结题的项目承担人不予申报。

5、2013年申报此类项目未获资助的停报一年。

6、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规定,申报中如有不实信息,24年内无申请任何科研项目资格。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首先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用申报人账号登陆系统填报,申报人已注册开通的,用原申报人账号登陆
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202.97.251.242/kjj/)进入计划项目系统申报,填报完成后提交。申报人提交后,请随时关注各级单位审核意见,及时完成修改。

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了便于校内评审,请相关教师到网上下载并填报申请书,要求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一式8份,其他类型申请书一式2份,并于2014年2月15日11:00前交到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秘书统一交至科工院基础与国际研究部。过期不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经费额度:杰出青年人才项目30-50万元,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30-50万元,优秀学科带头人项目5-1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项目3-5万元;

1、      2.项目的执行年限为2014.2---2016.2;

3.学校法人代码:40000045-6a、法人:王树国;

4.各种证件(原件)要摆正上传;

5.申请书中财务预算额度=申报额度+单位匹配额度(申报额度的50%);

联系人:  邓惠茜

  联系电话:0451-86414151

    地点:科学园2H栋513室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基础与国际合作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