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31浏览次数:1657

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现将提交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2013年度项目结题报告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isis.nsfc.gov.cn),填写报告,注意本年度结题的不需要填写进展报告。忘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及Email地址(最好是哈工大信箱)发送到信箱kjcjcb@hit.edu.cn,学校管理员将重新发送登陆邮件到您的信箱。

2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装订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经费决算表填报注意事项:

1)预算经费一列应与《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填写一致,即批准的经费额度(注意:不要填写《申请书》的经费预算);

2)经费支出情况请按学校财务处财务管理系统中项目的实际开支情况填写,如有疑问请与学校财务处财务管理科联系,其中:

(a)管理费:应等于总经费的5%(包括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b)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重大≤10%(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

(c)劳务费:面上项目≤15%,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10%(指用于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3)结余经费一般应不超过总经费的5%,如有经费结余及特殊情况的,需在最后一页的经费使用说明表中说明结余经费今后的用途。基金委目前政策是结余经费不收回,可以由项目负责人继续留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但不能发放奖福基金)。

6、项目负责人请在20142151100前通过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提交《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同时打印纸质报告1份,提交到本院科研秘书,请统一使用A4双面打印,附件随正文一起在左侧装订,请勿使用任何塑料夹或铁夹,不便于邮寄。

7、注意:纸质结题报告中倒数第123页中有三处需要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此外财务负责人的签章、财务部门意见处的签章、审计部门意见处的签章请项目组自行前往财务处和审计处办理,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由学校在收齐结题报告后统一办理用印。所有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14215

8各院系科研秘书检查纸质结题报告的签字签章后,20142181100前将本院系的纸质结题报告统一报送到学校

9、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督促本院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材料!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二、关于修改问题

 如经过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后,应在一段时间后生成PDF文件。请下载后阅读是否出现文字、图、表、公式等错误,如有需要修改的请发送邮件到信箱kjcjcb@hit.edu.cn,并简要说明请求退回的原因,学校收到邮件后将及时退回负责人进行修改。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基础与国际合作研究部

 

联系人 赵伟

电话:86414151

Emailkjcjcb@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