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生命学院2018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我校《关于2018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生命学院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二、评审指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项申请人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需盖学院公章。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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