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现制定《生命学院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一、名额分配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相关要求,评选比例为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如下:类别学院推荐名额本科4硕士6博士2总计12二、评选范围及条件(一)评选范围评选范围为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1日前)(二)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4.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抗疫志愿服务奖”“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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