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生命学院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者:马文君发布时间:2019-06-13浏览次数:204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学院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生命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现将选任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本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应满一年且距离毕业一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共产党员优先;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求真务实,乐于奉献,诚信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责任心强,至少担任校、院团委或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在青年学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及社团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需有奖项证书和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

6.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

  

二、选拨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学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生命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生命学院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报名表.docx)。报名时将登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一同报送到邮箱hit_shengming@163.com。报名时间为截止到2019618日。

2.资格审查。学院团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结合报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综合表现,择优选拔1-2名候选人参加学院考察面试。

3.考察遴选。由学院团委组织对进入面试的候选人进行答辩,结合日常表现评价决定拟任建议人选。

4.正式聘任。经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确定拟聘任建议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由学院团委正式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工作要求、管理及待遇

1.实行岗位责任制,参与团委工作分工,围绕团委中心工作、专项负责工作和重点项目,独立负责并指导学生团队开展工作;

3.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具体工作由学院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每周累计在岗工作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面试考核合格,由学院团委正式发文聘任;

4.兼职团委副书记是学院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不转组织关系。考核评奖评优按照校院学生会主席团等学生干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享有优先推荐到国家、省市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实习就业的机会,优先参加学院组织的境内外交流项目的机会;

联系电话:86402021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生命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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