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关于评选2024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马文君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4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部学生实际情况,现制定《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2024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并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评选2024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相关要求,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本科:校优秀毕业生5人(其中联评排名前3位将被同时推荐为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硕士:校优秀毕业生5人(其中联评排名前3位将被同时推荐为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博士:校优秀毕业生4人(其中联评排名前2位将被同时推荐为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14人获校优秀毕业生称号,其中8人同时推荐为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二、 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 评选对象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2024届全日制本硕博全体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531日前)。

(二) 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前30%,能够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校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前30%,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合符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学部)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6.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8.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三) 评选程序

学部成立由学部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的分管领导及辅导员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参与和指导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织并召开学部联评会,参评学生进行3分钟个人展示,评委将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综合考量进行评审,符合相应名额范围内的学生,作为学院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方确定最终结果。

(四) 时间安排

2024425日,下发通知并公布细则;

2024425日—42812:00前,学生填写报名链接https://f.wps.cn/g/0G5xZ7ic/并在链接中按规定格式提交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相关事迹佐证材料,同时需提交个人答辩PPT至学部邮箱lifexgb@hit.edu.cn(文件名为:姓名+学历+优秀毕业生),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024428日,学部评审小组进行报名学生资格审查;

2024429-430日,组织开展学部内部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及校优秀毕业生联评答辩工作;

202456日,学部评审公示;

2024510日,学部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2024510-16日,学校评审公示。

(五) 有关要求

1.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学部评审小组将严格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定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及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学部将严格按照学校评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本年度的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的学生,将延期发放证书。

 

报名链接:https://f.wps.cn/g/0G5xZ7ic/,报名同学请加入群聊,以便及时接收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02021



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425


附件:

附件1 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

附件2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3 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