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

发布者:马文君发布时间:2020-11-13浏览次数:1815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和弘扬学校“精神引领、典型引路”的优良传统,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总结评选表彰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引领全校师生崇尚荣誉、坚守争上、追求卓越、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表彰办法。

一、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班集体

2.个人奖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集体奖项:先进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2.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

(三)荣誉奖项

哈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二、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

2.教师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三、学生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班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全体班级成员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自觉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界,注重学习、善于学习、敏于求知。班委会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班集体在学生学业发展、个人成才和学院相关工作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1)突出理想信念:班级成员入党申请书提交率80%以上,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在20%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与“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

2)突出学生骨干作用发挥:班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班集体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突出责任担当:班级成员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参与率在60%以上。

4)突出学习学业:班级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不含本学期降级转入学生成绩),无因学习困难而降级、退学的学生。

5)突出互帮互助:班级开展学习型集体创建,深入开展学霸上讲台、一对一帮辅等学业支持活动,主动关心关爱生活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的同学。

6)班级成员在上一学年中没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1)突出“德”:自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真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或参与主题党团日活动,积极组织或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哈工大精神传统等学习宣讲活动,自觉成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典范,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达80%以上,积极参与“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班集体建设的过程中工作成效明显。

2)突出“智”:自觉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或在创新创业等领域有突出成绩,且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未通过”或者“不合格”现象)。

3)突出“体”:自觉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上一学年体育测试成绩或体育课平均成绩良好及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体育测试及课程的,由体育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突出“美”:自觉培育健康向上的审美情操,主动阅读各类名著名篇,积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类讲座和演出,努力提升审美水平和人文素养,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中励志成才。

5)突出“劳”:自觉弘扬劳动精神,主动热情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主动打扫寝室卫生,积极参与支教、支边、支农或从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实践等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年均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CD情况。

6)在上一学年中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在上一学年中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学生干部或寝室长,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满足优秀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下,成为拥护党的领导的表率、无私奉献的表率、服务广大同学的表率。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真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组织主题党团日活动,积极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哈工大精神传统等宣讲活动,自觉成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的典范,引领同学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参与“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

2)带头恪守学生本分,勤奋学习、不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份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者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或者创新创业领域有突出成绩,且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未通过”或者“不合格”现象)。

3)带头奉献班级建设,珍惜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致力学风建设,班级没有因成绩不及格而退学的学生,致力寝室建设、甘于奉献,上一学年中所在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CD情况,公私分明、不借担任学生干部机会谋求私利,所在集体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奖励。

4)带头服务广大同学,牢记服务同学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立志做“同学友”、不做“同学官”,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倾听同学呼声,千方百计为同学排忧解难,积极组织学生需要的活动、打造学生依靠的组织、成为学生信赖的朋友,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达90%以上。

四、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先进思想政治工作集体、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及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四个服务”,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

1)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能够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哈工大精神、哈工大传统等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方面面,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主动将个人发展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联系在一起。

2)突出关心关爱学生:能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用爱心滋润学生的心田,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

3)突出模范带动作用:自觉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育人经验和育人办法,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引导学生形成“四个正确认识”,争做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无学校《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情况。

五、荣誉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哈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六、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及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优秀学生及标兵、先进思想政治工作集体、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由学院联评、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2.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由学院推荐后、学校联评确定。

3.哈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组提名,由领导小组最终评审后确定。

七、评选名额

1.先进班集体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班级总数的20%

2.先进班集体标兵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班级总数的5%

3.优秀学生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10%

4.优秀学生标兵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3‰。

5.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5%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名额: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人数的3‰。

7.先进思想政治工作集体的名额:原则上各单位申报1-2个集体。

8.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名额:辅导员系列可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单位辅导员在编在岗人数的20%,班主任系列可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单位班主任在岗人数的10%(其中二年级本科生班主任参与评优者由基础学部负责推选、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班主任由各院系负责推选),社团指导教师可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单位社团指导教师在岗人数的20%,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可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单位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在岗人数的10%

9.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的名额:申报者须为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教职工,申报名额不超过各单位辅导员在编在岗人数的20%(不足1个的按1取整),最终名额经学校联评后确定。

10.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的名额:每个奖项各单位可申报1个候选人(候选集体)。

名额依据学生人数(不包括大一、研一、博一)和比例测算,先进班集体1名,先进班集体标兵1名,优秀学生26名,优秀学生标兵1名,优秀学生干部13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名。

八、评选安排

1113-15日学生在学工平台 http://xg.hit.edu.cn/申报,并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mtw2020@163.com,进行材料初审;教职工申报直接填(附件3)即可;

1116-18日学院组织联评公示;

1121-22日学校组织联评;

12月中下旬表彰大会。


附件1: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2019-2020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学院及学校评审安排.doc

附件3:教职工奖项申报材料.zip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