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博士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启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19浏览次数:1913

      近日,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布置会在行政楼213会议室召开。我校新一轮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启动。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原则上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本次修订将体现学科对高层次研究型人才的培养要求,突出基础性、前沿性和交叉性。同时,为促进学科间的相互交叉,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对于硕博、本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仍打通硕士、博士阶段的课程,采取硕博一体的培养方案。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硕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下,经有关审批程序批准,一般博士生的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5年,硕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最长可延至6年。
  博士生培养方案要求研究方向相对稳定。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研究方向一般设置10个以内。博士生培养方式继续实行博士生导师负责制,同时提倡对同一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成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对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和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重要学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课程设置增加必修环节4学分,加强对博士生综合考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的过程管理与必修环节的考核工作,通过必修环节的严格考核建立适当的博士生分流和退出机制,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会议要求,各学科要充分调研国内外相关学科博士生课程体系,结合本学科特点和优势制订培养方案;按照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需要设置课程,避免因人设课的现象;对需要开设而目前学科不具备相应师资的课程,应提出为期3年的课程建设方案;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的改革,鼓励教师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模式,探索和逐步建立适合博士研究生特点的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的管理,切实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与综合素质。 (哈工大报记者 刘忠奎)